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、文化和旅游、市場監管、知識產權、文物主管部門:
為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推動老字號守正創新發展,根據《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》,經企業整改、地方初核、專家評審、社會公示,商務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知識產權局、國家文物局確定了73個“附條件通過”復核的第一批、第二批中華老字號整改結果,現予公布。
商務部
文化和旅游部
市場監管總局
國家知識產權局
國家文物局
2025年7月15日
來源:流通發展司